说到追春茶,爱茶的人那是一个大写的“疯”。很多人为了能喝到第一口鲜,就疯狂追求早春市场上的春茶。西湖龙井作为各个时期中国十大名茶榜的千年老大,深受市场消费者的喜爱。
西湖龙井通常3月中旬开采,伴随着春天的脚步,眼下很多人已经开始牵挂西湖龙井的新茶了。而今年,对于西湖龙井来说,还有一个重要事件——《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点击查看《条例》全文
西湖龙井,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龙井村周围群山,并因此得名。据统计,截至2021年7月,西湖龙井约有2.16万亩茶园,年产量500多吨。然而市场上流通的西湖龙井茶叶数量,却远远超出这个数字。个别茶农、茶商偷偷引进长相“真假难辨”的茶叶,也有外地茶农茶企打着西湖龙井茶的幌子“挂羊头卖狗肉”,借机牟利。
假龙井不仅使茶农利益受损,也让消费者权益受损,更损害了西湖龙井的品牌形象。为了保护这片“叶子”,杭州市已经为西湖龙井立法。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加上已施行的《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杭州在西湖龙井的立法保护上,已有两部地方性法规。为一片叶子先后立法,在保护“西湖龙井”这张“金名片”的路上,力度可谓史无前例。
几个小知识助力消费者
认识西湖龙井茶
01
什么是西湖龙井茶?
《条例》明确,西湖龙井茶是指以西湖龙井茶产区的龙井群体种以及从龙井群体种中选育并经审定的适制西湖龙井茶的龙井43、龙井长叶等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采用传统的摊青、青锅、回潮、辉锅等工艺在当地加工而成,具有“色绿、香郁、味甘、形美”品质特征,符合西湖龙井茶标准的扁形绿茶。
02
西湖龙井茶产自哪里
《条例》指出,西湖龙井茶产区是指西湖龙井茶鲜叶的来源地,包括杭州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西湖龙井茶基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及基地之外,杭州市西湖区东起虎跑、茅家埠,西至杨府庙、龙门坎、何家村,南起社井、浮山,北至老东岳、金鱼井范围之内,由杭州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茶地。
不熟悉这些地名没关系,这张图帮您搞清关系。图中最小的圈就是龙井茶西湖产区了。
划分产区范围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到“西湖龙井”的品牌价值、产量大小,以及发放“西湖龙井”专用标识的数量,既与茶农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也关系到消费者购买茶叶的态度。
03
“西湖龙井”证明商标的注册人是谁?
“西湖龙井”证明商标的注册人是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对“西湖龙井”证明商标进行注册。该协会成立于2002年,其会员来源于整个西湖龙井产区,包括名胜区和西湖区。
04
如何买到真正的西湖龙井茶?
消费者购买茶叶时一定要认准西湖龙井茶专用标识。
西湖龙井茶防伪溯源专用标识,相当于西湖龙井茶的一张“身份证”,上面包含了使用主体、年份、规格、编号、防伪信息等内容。证明商标的标识和包装将进行统一管理,从设计到制作、发放,统一由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管理,其数量是根据面积定产量,实行总量控制。通过这一标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实现西湖龙井茶鲜叶来源地的追溯管理。
05
买西湖龙井,要小心品种混淆
每种茶叶都有不同的品种,拥有不同性状。按照国家标准指出,西湖龙井应选用龙井群体种、龙井43、龙井长叶、迎霜、鸠坑种等经审(认)的适宜加工龙井茶的茶树良种。
目前市面上更为常见的是龙井43这个品种,而一些喝茶比较挑剔的茶友更喜欢群体种。
一般来说,群体种是业内公认的、制作西湖龙井内质最佳的茶树品种原始种,但产量较为稀少。并且,群体种一般发芽晚,色泽、形状不如龙井43美观,所以也不用一味地盲目追求群体种。
06
西湖龙井开采了吗?
每年西湖龙井茶鲜叶的实际开采日根据当年龙井群体种、龙井43等茶叶生长状况和天气情况确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
一般来说开采时间为3月15日前后。今年,受雨雪多、气温低的影响,开采时间略有延后。预计3月20日前后西湖龙井中的龙井43就可以开采了。
所以,在西湖产区还未正式开采的情况下,市场上出现的“西湖龙井”,极有可能是产地假冒,如选择西湖龙井产区之外的地区(如钱塘产区、越州产区),以及龙井茶之外的产区(如四川、贵州等地区)来充当西湖龙井。
悟透用好《条例》
这把“金钥匙”
01
哪些人可申请使用“西湖龙井”证明商标?
产地与注册地应在生产地域范围内的实际使用者可以申请使用“西湖龙井”证明商标。包括在西湖、转塘、双浦和留下乡镇(街道)内注册和加工的生产西湖龙井的企业和茶农,茶农以村(社)经济合作社或茶叶专业合作社形式集体申请。生产单位应具有《营业执照》、《全国工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应具备标准化生产意识,按《 DB3301/ T 005西湖龙井茶》系列标准组织生产。
02
获得商标后,有效期有多长?
“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者要求继续使用的,应根椐协会下发的要求“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者申请续签的通知后,按时办理续签合同。逾期不续签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期满后不得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03
标识和包装数量如何确定?
生产企业春茶包装数量与收购茶叶数量(茶农防伪标识)一致,夏秋茶包装根据收购量,经协会核实确定数量。
茶农以当年茶农用防伪标识等量调换购春茶包装,夏秋茶包装由实际生产量并由协会核实来确定包装数量进行购买。
04
违规使用有何后果?
《条例》规定西湖龙井专用标识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规范使用西湖龙井专用标识,如果不规范使用将面临处罚。
对于包装销售西湖龙井茶未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西湖龙井专用标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西湖龙井茶未在产品介绍页面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等行为,个人将面临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将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已经出现的伪造、擅自制造西湖龙井专用标识行为,《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擅自制造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或者为伪造、擅自制造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帮助。”对其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可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05
传统炒茶技艺人员可认定“杭州工匠”
《条例》对加强西湖龙井茶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西湖龙井茶手工炒制技艺的传承和保护,茶叶炒制中心的建设和推广。长期从事西湖龙井茶传统手工炒制、技艺精湛的技艺人员,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认定“杭州工匠”。
出品: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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