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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1-11-30 14:23: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政和县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茶产业是我县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富民强县的特色产业。为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以下简称“三茶”)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图:网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二十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践行廖俊波精神,进一步发挥我县生态、文化等资源优势,统筹推进“三茶”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我县茶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

二、目标任务

围绕弘扬茶文化、做强茶产业、提升茶科技的目标,统筹做好“三茶”这篇大文章,全面系统梳理政和茶产业全产业链情况,以提升“政和白茶”品牌影响力为主线,以“三比三提升”为抓手,以“大抓项目、大抓基层”为发展思路,突出顶层规划设计,补短板、延链条、扬优势,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到2025年,建成全域绿色高标准生态茶园,茶机、包装、物流、精深加工等茶叶相关产业进一步发展,茶叶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100亿元以上,着力打造全国白茶生产、加工、集散中心和文化体验中心。

三、推进措施

(一)深挖茶文化,提高影响力

1.加强茶文化遗址保护。加大茶文化遗址(如贡茶焙、古茶村、古茶楼(厂)、茶盐古道、码头、古茶园等)保护力度,将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布局中。重点推进中国白茶城二期、中国白茶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政和白茶”、“政和工夫”制作技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茶文化遗址保护经评定达到县级以上保护单位标准的,予以每个项目点不超过5万元补助(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万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万元,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万元);对参与申报“政和白茶”、“政和工夫”制作技艺国家级非遗传承项目工作,项目申报成功后,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农业农村局、茶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2.深入茶文化资源挖掘。加快茶文化人才库建设,培养一批能写、能说、能讲、能唱、能演的茶文化学者专家。组建政和茶文化研究会,挖掘整理传承茶文化历史精华,编撰政和白茶校本教材和政和茶文化系列丛书,整理、创作四平戏、茶灯戏等含有茶文化的剧目、舞蹈、歌曲,录制一批以茶文化为主题的音频故事和短视频作品,讲好政和茶故事。〔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教育局、文联、县委史志室、茶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3.打造茶旅融合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建设集种植、旅游、休闲观光、康养为一体的花园式茶园、景区式茶园;依托工厂设备、生产过程、工厂景观和工厂文化等资源,打造集观光游览、参与体验、休闲购物为一体的旅游示范基地和观光工厂;打造10条茶旅精品线路,形成独具特色的政和旅游新品牌。对企业获得由省工信厅、文旅厅联合发布名单,并授予“福建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牌匾的,一次性予以50万元奖励;被省文旅厅评定为福建省观光工厂的,一次性予以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文体旅局、农业农村局)

4.推动茶文化活动交流。持续开展中国白茶大会、斗茶赛、开茶节等活动,加强与重大媒体合作,进一步宣传推介“政和白茶”、“政和工夫”区域公共品牌,县财政每年预算不少于200万元用于举办中国白茶大会。

对茶企(含中国白茶城)在南平市外的高速公路、机场、列车、车站、省会城市、大型商品集聚地、茶城等地段显目位置投放宣传效果明显的固定广告牌,且版面50%以上面积用于“政和白茶”、“政和工夫”公共品牌宣传,以及在国家级电视、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的,且公共品牌宣传篇幅占一半以上的,按广告费用总额的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广告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申报广告补助的企业限SC企业,且无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年度广告投入10万元以上(含),同一项目不重复补助。(责任单位:县茶业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

(二)做强茶产业,提高竞争力

5.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全力培育茶叶龙头企业,鼓励现有优势龙头企业进一步聚集资金、品牌、技术等要素,通过整合资源、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每年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以上,推动小升规茶业企业2家以上。

对新建投产入统年销售产值达2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茶叶企业,分别予以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的茶叶企业,单个企业奖励10万元;对当年入统的茶叶商贸企业奖励3万元;对茶企参与资本市场融资,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进入辅导期后,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后予以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或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层成功挂牌后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首次融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予以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6.推行生态茶园建设。采用“1+X”模式,“1”就是按照“头戴帽、脚穿鞋、中间扎腰带”的模式,保障茶园生物多样性;“X”就是在原有生态茶园建设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行生态调控、物理防控、农艺改良等组合技术,有序有效建设生态茶园。各乡镇至少扶持建设一个生态茶园示范片。对示范片茶园病虫害采用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或矿物源农药,进行统防统治。2021年底前完成申报全国绿色食品(茶叶)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25年完成全域高标准生态茶园建设。每年选择一个产茶村,举办一场生态茶园建设现场观摩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7.健全完善品牌体系。鼓励争创驰名商标,持续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管理,规范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地理标志标识授权使用和管理工作,发挥地理标志引领产业发展作用。推动政和白茶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制定项目申报书向国家申请修订,加强茶产业标准调研工作,推动制定“政和工夫”等茶叶相关的团体标准,鼓励指导我县茶叶企业制定企业标准。

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的茶叶企业,除省市奖补外予以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绿色、有机、ISO22000、ISO9001等认证,根据认证费用予以适当补助(政府和行业协会强制性要求认证的不享受此政策)。⑴认证费用1万元(含)以内,予以0.5万元补助;⑵认证费用1-2万元(不含2万),予以0.8万元补助;⑶认证费用2-4万元(不含4万),予以1万元补助;⑷认证费用4万元以上(含),予以1.5万元补助;⑸对于企业积极开展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三级以上(含三级)标准评定的予以0.6万元补助。对获得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予以一次性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予以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于提出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并列为第一、第二起草单位的企业,分别予以一次性5万元、2万元补助;对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并承担主要起草工作(列前三位)的企业,每个项目予以一次性2万元补助。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单位分别予以一次性5万元、1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茶业发展中心、工信商务局、应急管理局)

8.保障茶叶质量安全。持续推进控肥控药,完善从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质量监管体系全覆盖。建设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完善茶农、茶青经纪人、茶企信息,做好农药肥料购买、使用和茶叶采摘、农事管理记录。对茶园以及茶青交易市场的鲜叶进行随机快检,发现茶青含有禁限用农药或农残超标,对该批次茶青予以销毁,发现茶园使用禁限用农药,对该茶园予以台刈。在国家、省、市局监督抽检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年完成100批次茶叶成品的抽检。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力量,增添无人机等监管设备,采用无人机巡查及实地走山巡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全县主要茶山进行监控,确保茶叶的质量安全。重点打击企业落地生产、做旧、仿冒、商标侵权、茶叶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等影响茶叶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9.提升茶叶精深加工水平。积极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序时推进石屯、东平、铁山、镇前、澄源5个标准化政和白茶产业园区建设。支持茶叶企业建设自动化精制加工生产线等,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支持以商招商,发展茶叶深加工,提取利用茶多酚、茶多糖、茶色素、茶氨酸等有效成分,鼓励开发新式茶饮、茶日用品和茶功能性产品,提高茶叶资源综合利用率。

对规模以上茶叶企业,引进先进生产线或购置最新生产设备100万元以上的,按购置金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商会、协会、中介机构等新引进县域外关联茶叶企业的,在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3000万元(含)以上的,对新引进关联茶叶企业的引资方予以30万元奖励。对引进重大招商项目的企业或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茶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0.创新营销新模式。鼓励茶叶企业利用“福茶网”等平台拓展销售渠道,创新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等电商模式,实现茶叶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组织企业抱团到茶叶主销区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在全国一线城市设立“政和白茶”运营中心,每年至少参与5场国内茶业宣传展示活动。

对规模以上茶叶企业参加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含武夷山)独立茶叶展会,并以“政和白茶”为主题且宣传版面达50%以上,按照展位费用的30%予以补助,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SC企业参加政府统一组织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武夷山等地的茶博会,由政府统一装修,并补助参展企业50%展位费;对5家以上SC企业(至少2家以上规上企业)抱团参加以上重点城市展会的,按照展位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统一设计,由第三方从事茶文化宣传、品牌打造的机构或政和茶企(限SC企业),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设立“政和白茶”运营中心,面积原则在50平方以上,有5家以上(至少2家以上规上企业)SC茶叶企业、“政和白茶”公共品牌授权入驻且运营一年以上的,予以运营中心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全国设区市以上城市设立“政和白茶”店招广告的茶商予以补助,每块广告牌面积原则上需2.5平方米以上、“政和白茶”版面占50%以上,且需固定广告1年以上,予以每块店招广告牌一次性3000元补助。(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供销社、茶业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局、中国白茶城)

(三)深化茶科技,提高发展力

11.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聘请行业专业规划团队,全面系统梳理政和茶产业链情况,完成编制政和县“三茶”统筹发展五年规划。(责任单位:县茶业发展中心)

12.加强茶树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茶树优异种质资源保护,与中国农科院、福建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建设政和茶树种质资源库,建立完善种质资源保护点(资源圃)2个以上。深入开展茶树品种科研,利用核心基因和创新种质,筛选培育新的优良品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茶业发展中心,铁山镇、岭腰乡)

13.促进茶产业技术成果转化。深化农林大学、武夷学院、杭茶院、省农科院茶叶研究所等院县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茶产业技术体系、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茶产业研究院作用,全面系统的开展政和白茶内含成分及功能性成分研究分析,促进茶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茶业发展中心)

14.打造权威检测中心。积极对接省检中心和杭茶院,积极申报茶叶检测中心实验室计量认证,使中国白茶城检测中心具备检测资质,打造全国权威的检测中心。同时积极对接省供销社下属的省茶叶质量检测和技术推广中心,为我县茶企、合作社提供公益茶叶CMA检测服务,全年服务茶企不少于30家,免费送检茶样不少于100个。(责任单位:县供销社、中国白茶城)

15.大力培养高素质茶叶人才。持续开展茶农培训行动,开展制茶工程师、特级制茶工艺师评审(选)活动和茶叶加工工职业技能竞赛等,培育中高级茶叶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茶叶制作技艺传承人、制茶大师等高技能人才,为政和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鼓励企业人才引进,对规模以上茶企引进茶学、管理、技术等专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专业人才,服务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的,分别予以大专生500元/月、本科生8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连续享受三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茶业发展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政和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源头管控组、质量标准组、茶旅发展组、招商项目组、白茶城管理组。一办五组按照职责分工,把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闭环落实机制,统筹推进“三茶”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作为茶产业发展基金,由县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用于基地建设、设备提升、品牌创建、开拓市场、学会、协会发展等,并根据财政收入增长状况逐年增加基金额度。补助及奖励政策从2021年1月开始执行。

(三)强化跟踪问效。将统筹“三茶”发展纳入绿色发展与绩效考评,抓好考评结果应用。县委大督查办定期开展茶产业发展情况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推动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严重滞后的将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政和县委

政和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时空政和,政和县融媒体中心,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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