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根据《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推进云茶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实现富民增收,制定本方案。
春茶季,茶农们忙碌了起来。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牵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引领农业现代化”要求,坚持以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为方向,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集中力量打造“普洱茶”“滇红茶”公用品牌,构建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和茶生态协调发展的现代云茶产业体系,推进云茶全产业链升级,努力实现云南由“茶业大省”向“茶业强省”转变。
(二)发展原则
——坚持绿色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发展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加快构建云茶绿色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增强绿色供给能力,推进云茶产业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拓展市场,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引导,以优质资源和良好环境激发产业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品牌赋能。突出“普洱茶”“滇红茶”品牌,持续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构建云茶品牌体系,发挥品牌集群效能,实现品牌带动增值,不断提升云茶产业综合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以技术体系、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创新为驱动,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强化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集成和推广应用,推进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产业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实现业态创新发展。
——坚持文化铸魂。挖掘云南民族茶文化内涵,讲好云茶故事,持续拓展茶园和茶山休闲体验、生态涵养、文化传承等功能,加大茶文化宣传推广,推进业态融合发展,引领产业文化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布局
以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临沧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为重点优势区域,打造勐海县、思茅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等30个县域经济茶叶强县;以普洱茶、滇红茶为主,持续发展滇绿茶,兼顾其他小宗茶品类,优化布局,实现集约化、高效化、集群化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茶叶种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740万亩、50万吨左右,保持有机认证茶园面积、有机认证茶产品数量全国第1位,力争全产业链产值实现翻番目标。
二、重点工程任务
(一)古茶树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1.健全古茶树管理体系。贯彻落实《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规范古茶树的管理和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划定古茶树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建立古茶树资源档案,实行挂牌保护。建设古茶树种质资源圃,做好优质古茶树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古茶树(园)信息数字化建设。加强对古茶树保护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升古茶树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建成古茶树种质资源圃4个,建成云南古茶树大数据管理平台,形成健全的古茶树资源管理保护体系。(责任单位: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二)绿色有机化深化工程
2.提升绿色有机供给能力。完善茶园基础设施,支持改良低效茶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全面推行茶园绿色化生产。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的智慧茶园建设模式。积极开展茶园碳中和研究,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低碳生态茶园样板。(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3.落实绿色有机奖补政策。积极引进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有机认证机构,提供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大力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对获得国内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且在销售产品上标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对其认证茶园及认证茶产品进行一次性奖补。到2025年,全省绿色有机茶园面积增长150万亩,有机茶园面积保持全国第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4.加强绿色有机市场监管。督促认证机构按程序规范认证,对认证产品实施有效跟踪检查。严查获证组织违规使用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及时将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的违法信息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三)茶叶加工提质工程
5.规范茶叶初制所建设。优化茶叶初制所布局,逐步解决“家家点火、户户冒烟”情况,持续推进茶叶初制所规范达标,重点解决设施不配套、生产效率低的突出情况。对符合条件并注册登记的规范化茶叶初制所,经检查评估后,由州(市)、县(市、区)按年度公布名单。到2025年,全省规范化茶叶初制所新增2000户。(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6.做优做强经营主体。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通过内引外联、资源整合、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企业整合重组,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持续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按照程序将符合条件的茶企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和“金种子”企业,鼓励企业上市。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产业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强化茶叶经营主体与茶农建立紧密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功能互补、利益共享、运行高效的现代茶产业组织体系。到2025年,每年新增茶叶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30户,全省规模以上茶企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云南证监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7.巩固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支持茶企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造提升精深加工装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扩大快消品、花果茶、小包装产品等加工比重,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加大茶功能性成分开发利用,延伸发展茶饮料、茶保健品、茶日化品等,推动茶产品进入食品、保健、医药、日化等领域,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全省年产值亿元茶企达50户。(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8.推进加工园区聚集发展。提升改造勐海产业园区、凤庆产业园区、思茅产业园区,发挥产业聚集和产业链耦合效能。围绕产业发展布局和企业分布,强化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保山产业园区等功能,积极推进双江、昌宁、永德茶叶加工园区建设,促进区域产业集群的形成。依托加工园区构建普洱茶加工中心、滇红茶加工中心、有机茶加工中心,辐射带动云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加工园区年产能达10万吨、产值达300亿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四)产品质量监管工程
9.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加大茶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实施力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参与涉茶标准化工作。支持社会团体、产业联盟、企业等针对全产业链重点环节制定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加强行业服务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到2025年,新增制修订涉茶标准1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10.加大产品质量管理。引导茶企推行清洁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鼓励茶企开展SC、ISO、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构建云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茶叶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及茶园投入品管控,加大监督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力度。到2025年,全省茶叶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99%以上,力争建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五)科技创新攻关工程
11.强化科技应用支撑。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建设云茶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云南茶叶种质资源优势,鼓励科研院校、企业等培育优质专用型新品种。加强以普洱茶、滇红茶为重点的产品功能成分及功效机理基础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集成推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依托现有高等院校、企业资源,积极推进建立“滇红茶”系统研究机制和平台。到2025年,完成1至2项科技成果、研发3至5个新产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12.加快人才队伍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茶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建立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创新团队,持续培养壮大云茶全产业链人才队伍。实施“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育千名中级以上技术骨干、万名初级技术人员、10万名加工技能工人、10万名专业营销人员,培训指导10万茶农。深化科研院校与政府、企业多方合作,打造科技示范样板,解决实际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六)云茶品牌培育工程
13.推进地理标志认定。加强地理标志培育指导,鼓励支持各地积极申报地理标志,夯实区域公共品牌基础。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持续推动已有专用权标志的使用。加强地理标志行政保护,严厉打击茶产业相关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14.注重云茶品牌培育。以打造“普洱茶”“滇红茶”品牌为重点,持续开展“10大名茶”评选活动,推进云茶“云南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认定,突出产品特色、地方特色、文化特色,打造云茶品牌集群。组建滇红茶产业联盟,提振“滇红茶”品牌影响力。支持云茶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资质认证,打造国际化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七)市场开拓工程
15.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支持规划建设茶叶(毛茶)产地交易(批发)市场,提升改造现有茶叶专业市场,完善仓储、物流、检测等配套功能。鼓励茶企在国内一二线城市建立品牌形象店、展销中心,在三四线城市建立体验店、专营店,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企业店等。立足云南区位优势,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构建多元化市场格局,健全茶叶交易市场、线下茶店、网店协调发展的云茶市场网络体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16.拓展市场营销模式。持续举办中国—南亚博览会、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支持茶企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专业展会。鼓励以“10大名茶”为代表的茶企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品鉴会、品牌推介活动,提高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在全国开展集品牌宣传、茶知识普及、文化传播为一体的“云茶大讲堂”,适时举办云茶高峰论坛,扩大云茶影响力。2023年起,每年举办10场以上有规模、有影响的展示会、推介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八)茶文化提升工程
17.加大茶文化宣传推广。深入挖掘云南丰富的民族茶文化资源,创作一批特色鲜明的茶文化作品。积极开展评茶员、茶艺师、茶叶加工等技能大赛。鼓励各地举办各具特色彰显民族风情的斗茶、评茶、茶节日等茶事活动。传承弘扬特色民族文化,提升云南茶文化软实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18.推进茶旅融合发展。依托名山古树资源和民族风情特色,结合云南旅游名录,打造一批集茶产业、茶文化、康养休闲为一体的特色小镇、美丽乡村、茶叶庄园;开发一批“古茶山+古茶镇+传统加工体验+茶品鉴”“现代茶园+茶科技+茶生产+茶品评”等特色茶旅精品线路。到2025年,打造3个茶产业三产融合示范园,10个茶叶小镇、茶庄园,10条茶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有关州、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云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省、州(市)、县(市、区)级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级茶叶产业工作组、专家组作用,加强对重点州(市)、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服务指导。各州(市)、县(市、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投入。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省级有关部门加强政策、项目及资金等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为茶叶绿色、有机生产设立收益保险。探索“政、银、保、担、企”有机协作模式,构建复合型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发挥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加大对茶产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户外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等,突出以“普洱茶”“滇红茶”为代表的云茶品牌,全方位加强社会宣传,及时宣传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为云茶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提升消费者对“云茶”品牌的信心。
(四)加强指导考核。省农业农村厅强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开展定期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推进任务落实,将推进云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纳入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考评工作范围。
附件:1.云南省茶叶产业重点布局
2.云南省茶叶产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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